信息公示

特殊人群优先措施

  服务对象:老年人(70周岁以上)、残疾人、现役军人、孕产妇、外宾等。
  1、针对急危重症、残疾人、抚恤优待对象、现役军人、离休干部等特殊患者,实行“四优先”:即优先挂号、优先就诊、优先取药、优先住院。在挂号处、收费处、药房等科室设立有明显标识的老弱病残孕优先窗口。
  2、为不识字的患者填写信息登记卡、查询各种报告单等。 
  3、完善院内的无障碍设施,保持院内通道及出入口通畅。 
  4、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、担架等设备,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代挂号、陪诊、陪检、代交费、代取药等服务。 
  5、对于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患者,开通急诊绿色通道,实行“先抢救、后缴费”。
  6有特殊需求的外宾提供绿色优先通道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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