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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全院医师进行2015-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

  近日,按照市卫计委要求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全院医师,按照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、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,医疗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医师定期考核,考核方式包括笔试、临床技能操作两部分。考核形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:1、个人述职;2、有关法律、法规、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实际操作;3、有关法律、法规、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考试;4、对其本人书写医学文书的检查;5、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;6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形式。
  考核不合格的,注册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,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,暂停执业活动期满,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未承担过该医师培训工作的考核机构考核,对考核合格的,允许其继续执业;对考核不合格的,由注册主管部门注销注册,收回医师执业证书,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。
  通过两年一次的医师定期考核,加强了医院对医师执业的管理,提高了医师素质,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
 
  (潘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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