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患者及患者家属:
为进一步提升您和家人的就医体验,现将我院常态化实行的“诊察费未诊即退”服务告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患者挂号缴费后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以办理退费:
1.普通号3日内未就诊的和专家号当日未就诊的。
2.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、重复挂号未就诊的。
3.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、系统故障等情形,导致无法就诊的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线上退费。线上预约已付诊察费无法按时就诊或操作失误者,可在就诊前一天线上点击“取消”,诊察费将原路返回(线上支付未就诊者也可以选择线下人工窗口退费)。
2.线下退费。患者凭挂号结算单至我院收费窗口提出退费申请。符合“未诊即退”退费范围的,工作人员按规定流程办理退费。
3.涉及微信、支付宝、数字人民币等第三方支付的诊察费,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。其中因第三方支付退费时间限定规则(超1年以上)无法原路径退还的,患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名称等资料至我院人工收费窗口进行办理。
4.医保基金支付的诊察费,按照医保信息系统相关规定退费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患者已至医院现场或医院互联网就诊的,不予退费。
2.请妥善保管挂号结算单。若不慎遗失,可至退费窗口人工核实确认后,按规定办理退费。
3.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徐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所有。
徐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2026年5月18日
苏公网安备32030302000502号